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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鄉(xiāng)居民養(yǎng)老保險的實施方案
一、明確目標任務
確保完成全鎮(zhèn)2015年城鄉(xiāng)居民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15512人參保目標任務完成,確保全鎮(zhèn)到齡人員養(yǎng)老金待遇發(fā)放率100%。詳細見附件:《2015年各村(居)城鄉(xiāng)居民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任務分解表》。
二、繳費檔次
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、300元、400元、500元、600元、700元、800元、900元、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、2500元12個檔次,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,多繳多得。其中100元繳費檔次,只適用于一、二級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,由縣政府為其全額代繳。
三、政府補貼
縣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,多繳多補。選擇100元標準繳費的,補貼標準為30元/人年;選擇300元—400元標準繳費的,補貼標準為40元/人年;選擇500元—1000元標準繳費的,補貼標準為60元/人年;選擇1000元以上標準繳費的,補貼標準為80元/人年。
四、明確完成時間
要求各村(居)4月18日前完成目標任務數(shù)。其中:3月18日——4月8日為突擊實施階段,4月9日——4月18日為掃尾階段。
五、明確完成標準
各村(居)所繳納的總錢數(shù)與省網系統(tǒng)中參保人員名單累計的總錢數(shù)必須要一致,才算完成任務。
六、明確責任人
由鎮(zhèn)人社所牽頭,派出所、農商行、民政辦、督查室等部門全力配合,村(居)支部書記親自掛帥,為第一責任人,會計為具體責任人;包片領導、駐村工作組、人社所包村人員為共同責任人,將目標任務分解細化,做到責任到崗,量化到人。
七、堅決兌現(xiàn)獎懲
1、凡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完不成任務的,每推遲一天分別罰支部書記和駐村包片人員各1000元,其中片長為50%,組長為30%,組員為10%,人社所包村人員為10%。
2、延遲超過7天,支部書記、駐村工作組向黨委引咎辭職。
3、鎮(zhèn)督查室要會同人社所對各村(居)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,對工作到位、行動迅速、措施得力、按時完成任務的村(居)予以通報表揚;對工作不力、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村(居)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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